服務介紹 申辦條件 養護機構看護工 養護機構看護工 應備文件 文件 養護(社福)機構 護理之家(醫院) 機構設立證明文件影本 ○ 受監護人名冊影本 ○ 本國監護工名冊及勞保卡影本 ○ ○ 慢性病房數證明文件影本 ○ 統一編號編配通知書 ○ 【上列文件影本皆須註明『與正本相同』,並加蓋機構圖記及負責人章。】 返回