依就業服務法之規定,僱用外籍勞工應定期向勞動部繳納“就業安定基金”。
繳納金額

工作別
類別
項目別
就業安定費數額/月
家庭類
家庭看護工
 一般家庭
2,000 元
 中低收入戶
1,200 元
 低收入戶
600 元
家庭幫傭
 本國雇主
5,000 元
 外籍雇主
10,000 元
製造業
一般製造業
 
2,000 元
重大投資案
 傳統產業
2,000 元
 高科技產業
2,400 元
營造業
一般營造工
 
1,900 元
公共工程營造工
 
3,000 元
漁船業
 
 
1,900 元
養護機構
 
 
2,000 元


繳納方式
 

勞動部將每隔三個月中旬定期寄發就業安定費繳費通知單,您可持繳費單於各地郵局櫃檯繳納,或利用郵局帳戶轉帳代繳及各銀行之ATM轉帳繳費。

※ 煩請您務必準時繳納就業安定基金,逾期將徵收滯納金,甚至撤銷 移工之聘僱許可。雇主如欲查詢繳納紀錄可至勞動部網站www.evta.gov.tw中『便民資料查詢』選項中查詢,逾期繳納者將課滯納金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