移工加入全民健保
加退保申請

  1. 依據就業服務法、勞動基準法及聘僱契約之規定,雇主應幫移工投保意外保險及住院醫療險。
  2. 加保-以入境日為投保起始日。(初次申請需一併填寫加保申報表及IC卡申請表)
  3. 退保-以退保原因生效日為退保日期。(如離境日、轉出日或逃跑日期)
  4. 該項手續於移工入境時,由雇主填寫委託書交由本公司代為辦理即可,一般而言,健保局於移工入境一個月之作業時間將移工之健保IC卡直接寄至雇主之處所,雇主於一個月後仍無收到時請致電健保局或本公司洽詢。

費用

  1. 算進不算出-加保算入境當月整月份費用,退保不計退保當月健保費。
  2. 逾期繳費會有滯納金,請雇主按時繳費。
  3. 門診掛號費及部分負擔費用由移工自行繳納。

健保IC卡

  1. 初次申辦免費
  2. 離境時不需繳回,如再次入境可持原卡使用;如再次入境而原卡遺失,需付200元申請補發。
  3. 遺失、資料變更、毀損,申請補發需付200元工本費。
  4. 補發申請如需現場領卡,需攜帶申請人及代理人身分証件正本。或可至郵局申請補發檢附相片一張及200元即可。

IC卡保存注意事項:

  1. 妥善保存健保IC卡,晶片表面請勿刮、戳、折或置於高溫或具腐蝕性的環境中。
  2. 晶片表面如有氧化現象,造成資料讀取困難,可以橡皮擦輕拭。
  3. 置於皮夾內時,儘量避免長時間放於後褲袋內,以免坐折卡片。

具健保身分但未取得IC卡時,需就醫可以參考以下方式:

  1. 至醫療單位填寫例外就醫名冊。(需加附投保申報表影本,或IC卡補發繳費證明)
  2. 7日內可取得IC卡者,可先押單,於7日內補繳IC卡並向醫療單位申請退費。
  3. 無法於7日內取得IC卡者,請保留醫療費用收據正本及費用明細表,於6個月內,向醫院所在地之轄區分局申請退費。

移工加入意外險

  1. 依據就業服務法、勞動基準法及聘僱契約之規定,雇主應協助移工投保意外保險。
  2. 因目前台灣之全民健保為醫療保險,意外死亡是不納入理賠範圍的,因此雇主額外幫移工投保意外險正可規避風險。
  3. 該意外險投保期間為一年。
  4. 投保意外險額度為NT$300,000,一年之保費約為NT$625元。